|
|
| 稿件类型 文字稿
|
新闻类别 消息
|
字数 241 |
传稿日期 2025-04-23 08:55:16 |
| 撰 稿 人 陈涛 |
编辑 |
|
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濮阳市司法局近日出台规范涉企执法“十项举措”,通过制度创新构建“无事不扰、有求必应”的执法新机制,助力企业轻装前行。其中,“企业宁静日”制度作为核心创新举措引发广泛关注。
“企业宁静日”规定,每月1日—26日为让企业宁静的时段,通过减少执法检查频次,让企业安心专注于自身业务发展,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营造更加自由的发展环境。其间,除突发事件应对、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、生态环境检查等特殊情况外,不得开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和考核活动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