濮阳牵头发起的议案在国家立法中被采纳
[打印本页]
| 发 稿 人 : 陈涛 |
稿件来源 : 陈涛 |
| 字数 : 216 |
登记时间 : 2025-07-08 08:14:47 |
| 新闻类别 : 消息
|
拟播档次 : |
| 稿件类型 : 文字稿
|
记者 : 陈涛 |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(以下简称《矿产资源法》)自7月1日正式实施。据了解,新修订的《矿产资源法》增加“矿区生态修复”章节,明确“治理修复责任主体”“制定矿区生态修复技术规范”等内容。此章节的修订依据源自2017年2月,濮阳市市委办公室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原市国土局)联合所作的《抢抓国家加大治理矿山环境力度的重大机遇 切实加强中原油田油区污损土地治理与利用——关于中原油田油区污损土地治理与利用的调查与思考》一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