濮阳市首设“企业宁静日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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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 稿 人 : 陈涛 |
稿件来源 : 陈涛 |
| 字数 : 241 |
登记时间 : 2025-04-23 08:55:16 |
| 新闻类别 : 消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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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播档次 : |
| 稿件类型 : 文字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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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: 陈涛 |
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濮阳市司法局近日出台规范涉企执法“十项举措”,通过制度创新构建“无事不扰、有求必应”的执法新机制,助力企业轻装前行。其中,“企业宁静日”制度作为核心创新举措引发广泛关注。
“企业宁静日”规定,每月1日—26日为让企业宁静的时段,通过减少执法检查频次,让企业安心专注于自身业务发展,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营造更加自由的发展环境。其间,除突发事件应对、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、生态环境检查等特殊情况外,不得开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和考核活动。